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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崔晓桐等39名运动员"辽宁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03 10:38:00   来源:团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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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崔晓桐等39名运动员
"辽宁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 2021年12月3日)
 
在第32届东京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共有27人代表国家在奥运赛场拼搏,获得2枚金牌、3枚银牌、2枚铜牌,6人次取得前八名;在第14届陕西全运会上,辽宁代表团的551名运动员不畏强手、敢打敢拼,获得了22枚金牌、60枚奖牌的优异成绩,实现了运动成绩和体育精神双丰收,为祖国和辽宁赢得了荣誉。为表彰他们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青年联合会决定,授予崔晓桐、朱亚明、孙亚楠、李俊慧、肖嘉芮萱、马壮、王娜、王艺迪、王化东、王加冕、王亭亭、白雨涵、刘洋、刘焱、刘清政、刘雁宇、李梦、李九斤、李佳琦、李佳燚、李焯新、何艾格、谷丙凤、宋丹妮、张日东、张箫雪、张镇麟、陈阳、陈幸同、罗晓娟、周俊成、项译宣、赵国强、俞泽辰、徐菲、宿欣、梁琪、谭佳乐、薛涛共39名运动员“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超越自我、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紧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受表彰的体育健儿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初心、奋斗报国的崇高追求,学习他们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勇担使命、敢于争先的奉献精神,努力在各自岗位上奋勇拼搏、追求卓越,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辽宁省青年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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